1、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东南大学统一组织办理,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1) 申请参保时间:新生报到注册时~9月30日止
(2) 申报登记,采集信息:登陆《电子注册及医保管理系统》,申报个人信息。
(3) 按序、完整填写11个字段的个人信息,所有数字均要求用文本格式输入。
(4) 电子照片要求: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佩戴头饰;不得模糊、污点或留有白边;底色为红色或蓝色;jpg格式;大小:宽252*高312像素;文件号为:一卡通号+姓名。
注意: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否则无法办理《南京市社会保障卡》。
2、大学生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保障期为一个学年,即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参保大学生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
(1)续保时间:次年5~6月。
(2)由各院系辅导员负责审核续保人员信息,集中上传至校医 保办,由学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
3、大学生参(续)保后如何缴费?
(1) 个人缴费部分由大学统一组织代收代缴,由校财务处代扣。
(2)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纳,个人缴纳100元/人•年。
(3) 缴费期:参保新生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续保老生为次年5月1日至5月30日。
4、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主要包括医保保障期内的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急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
(1)大学生门诊大病、住院的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参照居民医保目录执行。
(2)普通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等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参照东南大学现行公费医疗范围。
5、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1) 门诊:门诊由大学包干,看门诊凭本人《校园一卡通》、病历至校内各医疗点就诊。
(2) 住院:因病需要住院的,持住院通知单,凭《南京市民卡》在校医院(四牌楼、九龙湖)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后,至转诊医院办理住院。
(3) 门诊大病:凭《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指定医院就诊。
6、看病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
(1) 住院、门诊大病及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2) 日常门、急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按《东南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算:在校医院就诊报销60%,急诊或因校医院条件限制、由校医院转诊到校外挂钩医院就诊报销55%。
(3) 不符合《东南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7、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1) 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 办理流程: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先领取并填写《门诊大病申请表》,再持表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认定,由专科主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高校凭已经医院认定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备案准入。同时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
8、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应在怀孕后分娩前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要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9、大学生在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发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1) 急诊:因病急诊就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东南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可报范围内报销55%。
(2) 住院: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自留复印件)统一交至校医保办,由学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10、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南京市医保中心给予的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期结束。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11、大学生医保与商业保险之间的衔接有何规定?
大学生同时参加了居民医保和商业保险的,可按居民医保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再由商业医疗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也可先由商业医疗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在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12、大学生毕业后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1) 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 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没有6个月等待期,参保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 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本市户籍)。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也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 回原籍的。可到当地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
13、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不符合《东南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附:大学生医保待遇一览表
类别 起付标准 费用段 基金支付比例
门诊大病 在门诊和住院进行病种专项治疗的,免起付标准 医保范围内费用 85%
住院 三级医院 500 起付标准以上 80%
二级医院 400 起付标准以上 90%
一级医院 300 起付标准以上 95%
1、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 因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门诊 门诊医疗费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生育 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由参保人员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本人选定的分娩医院结算。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参保缴费第1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生育等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9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
住院补助 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