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最近引进的教师):
江苏省公租房示范项目,位于江宁九龙湖板块、南京首个由政府投建的公租房小区已经竣工。
为解决青年教工住房困难问题,学校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商,在南京市及江宁区政府的支持下,江宁区房产部门将向我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租房,用于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租住。
目前公租房的申请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通知到相关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汇总后及时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由江宁区房产部门进行相关审核,获得批准后将可以向江宁区相关房产管理部门租赁该房屋。
根据江宁房产部门的要求及我校人事、房管部门讨论,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申请公租房须提供的材料要求如下:
1、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纸质表一份,电子表一份(表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校后勤处国资办统一提交人事处签署)
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包括父母及申请人家庭成员)复印件
3、婚姻证明:单身证明原件、结(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6、现在住房情况证明:如在外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寄住它处由单位出具证明(单位盖章)等。
7、江宁户籍职工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由社区和街道城建部门出具。
如有意申报者,请于9月4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办公室。
注:以上材料原则上都是原件加复印件。
人文学院 蔡老师
二O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