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的评优评奖工作开始进行,人文学院将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相关条例开展评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和2023级研究生新生,23级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硕士期间表现参加评选。请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选,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类型包括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单项先进个人(学业成绩、学术创新、实践劳动、社会服务、体育美育)。
拟评选的院级三好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30%,具体视学生现实表现情况确定。
拟评选的校级三好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三好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每项单项先进个人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
三、评选条件
评比条件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附件1)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附件3)。
四、评选流程
(一)9月23日前,有意向参加本次评优的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向班级提交附件2和附件4/附件5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
(二)9月25日前,各班级按照申请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各班拟推荐申请人及排序。由班级组织民主评议,推选产生人文学院三好研究生预备人选,各班根据票数按由多及少次序报送民主评议结果。9月26日前,请各班长将班级通过评议的拟推荐申请人名单(附件2,申请人按照票数进行排序,备注得票数)、参评同学申报奖项汇总表(附件4、5)及个人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人文学院公共邮箱:renwenvip@163.com。
(三)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成绩、科研情况、综合表现、宿舍卫生等《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中所含评选标准,最终确定人文学院三好研究生并公示。同时,经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组评审后排序,按照学校下达比例择优推荐申报校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东南大学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需在校级三好学生评选中产生,学院不设院级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单项先进个人。
(四)评审结束后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研究生在10月9日前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大厅”ehall.seu.edu.cn,搜索“研究生荣誉称号”应用在线提交材料并打印登记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于10月11日前将登记表交至文科楼A220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评选、推荐应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衡量、宁缺毋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二年级硕士参评的研究生首修规格化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首修不及格。其余年级研究生应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同一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三好研究生标兵不兼得,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不兼得,单项先进个人和三好研究生及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及标兵不兼得。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未获得相关荣誉的同学。申请人所评学年宿舍平均卫生成绩在90 分及以上。
(三)学校武装部、研究生会、党联中心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用学院名额,但需参与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
(四)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以报送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评选,各申报班级自行组织完善申报材料,不能过于简略,应图文并茂,包含班级建设的各个方面。
六、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6日 |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材料(附件2、附件4、5和支撑材料)至人文学院邮箱renwenvip@163.com。 |
9月28日前 | 学院评审工作组组织材料审核和评议。 |
10月7日-10月9日 | 学院综合根据班级名额与最终投票结果,确定获得院级荣誉称号人选、拟推荐申报校级荣誉称号的人选/班级并公示。 |
10月11日前 | 根据公示结果,相关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并上交申请表格。 |
七、评审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学院专职辅导员代表以及研究生代表为评审工作组成员。
其余未尽事宜,请联系025-52090961。
人文学院
2023年9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