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为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知识基础、深厚的人文素养和突出的创新能力,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我院将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8. 国家奖学金的破格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在10%-30%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参见附件4)
校长奖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 必须是所评学年的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4. 勤奋学习、勇于探索,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3.5,且无不及格课程;
5. 厚植人文素养,培养创新能力,获得校级以上竞赛奖项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表现优秀;
6. 破格申请条件:
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5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破格申请校长奖学金(具体参见附件4)。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评选程序
1. 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 人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小组按照换算公式,根据评选名额分配方式,组织公开评审会议进行审核,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降序排序。
换算公式如下:
申请材料总分=学习成绩×0.95+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类成绩×0.05+学科竞赛及科研活动类成绩
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如下:
校长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
20级、21级人文学院、22级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政治学与行政学 | 4 | 20级人文学院 | 2 |
21级人文学院 | 3 | ||
20、21、22级哲学(强基) | 1 | 22 级哲学强基+22 级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22 级政治学与行政学 | 1 |
3. 人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意愿,组织公开答辩,答辩评审组由各年级辅导员、各专业教师或各班级班主任组成。
4. 人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小组综合前期申请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按以下方式加权后,确定人文学院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拟获得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奖学生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下载附件2,认真填写并于9月25日将纸质版交至文科楼A210。
2. 奖学金公开答辩预计于9月27日举行,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3. 系统申请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于评审及公示结束后开展,拟获得国家/校长奖学金的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奖学金 | 09月08日-10月08日 | 10月08日中午12点前 |
校长奖学金 | 10月8日-10月23日 | 10月23日中午12点前 |
附件:
附件3:【2020级】2022-2023学年绩点 - 学生.pdf
附件3:【2021级】2022-2023学年绩点 - 学生.pdf
附件3:【2022级】2022-2023学年绩点 - 学生.pdf
附件4: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破格申请条件.docx
附件6: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