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原则
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东南大学2024年春季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东南大学2024年春季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名额详见附件;
2.学生于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系统中“学生申请”开放时间段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6日,奖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助学金。
3.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表(纸质版)
凡提出申请,均需提交《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直接从系统中导出打印。申请表请注意填写完整,例如学生本人签字、学院推荐意见等。
2.成绩单(纸质版)
(1)奖学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均需提交成绩单。其中,若奖学金项目对绩点、排名有要求,请按评审要求在成绩单上注明绩点及排名,并由教务老师或辅导员签字。
(2)助学金:对成绩有要求(含对首修有要求)的助学金申请。其中,若助学金项目对绩点、排名有要求,请按评审要求在成绩单上注明绩点及排名,并由教务老师或辅导员签字。
注:若捐赠方无具体要求,则绩点及排名的计算区间、表现方式等以学院评审标准为准即可。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复印件)
(1)奖学金:部分奖学金评选要求为“申请学生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2)助学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均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4.奖助学金评选要求的其他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除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根据不同奖助学金评选要求,需额外提交的其他学生个人佐证材料、评审材料,请按其具体要求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参见名额汇总表中内容)。
5.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注意:
学院将对申报学生条件、学生系统填写情况、纸质材料递交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请认真填写。
《申请表》中申请理由/个人小结部分等部分请认真填写,如发现抄袭、应付等情况,取消其申请资格。
对于有成绩要求的奖、助学金申请,主要参考2023-2024学年秋学期学年绩点。
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所有材料请于4月15日17:00前完成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文科楼A210,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至2530663620@qq.com,格式:人文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奖助学金名称-年级-姓名。
附件:
行政1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