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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东南大学2013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7         浏览次数:244

一、评选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3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4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7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2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3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5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三、申请条件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四、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需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并附成绩单(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后于12月25日(周二)前报学生处,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评审确定获奖同学。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学工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周一)。
 
联系人:施 杰   付 林                   联系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6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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