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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浏览次数:674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年度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http://mynew.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先在系统中申请,纸质表等确定名单后交。

系统开放时间为920-927日;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4、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教育部;

5、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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