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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积分填写及审核说明
发布时间:2016-01-13         浏览次数:645

请各位老师有任何关于积分填写与审核的建议和意见,在10天内联系洪岩璧,hongyb@seu.edu.cn


一、积分填写

(一)人才培养/教学。

1)如实填写上课情况,拿酬金的课程一律不能填写。

2)多人合上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掌握课时分配,多人在该门课程上的总分不能超过计划学时积分。1学分的新生研讨课总计为32课时。以后类似的新生研讨课程参照这一办法。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由院务会议讨论确定工作量。

3)通识课以32个课时为准。研究生课程1个学分18个课时,本科生课程1个学分16个课时。

4)重复课为本学期重复开的课。课时填写不能跨年(从3-6月或9-12月),按自然年份填写。

5)短学期实习。只有老师集中带队实习的才能算积分。积分总量按照教学计划上的学分来折算,由分管教学副系主任确定。实践环节:指导生产实习带20人一周按9课时,当一次指导生产实习超过20人时,超过20人部分,本地实习按(超过人数/20)×0.7(重复因子)×9课时计算,不足20人按(人数/20)×9课时计算,外地实习和野外实习参照计算。

6)旅游学系的毕业实习(8个学分)工作量由系主任和分管院长评定。

7SRTP项目积分,以项目为单位,一个项目只能填一名负责学生的名字。

8)外语授课。外语授课为使用外文教材、外文授课、外文作业和考试,具体由教务处根据双语授课认定书和教学检查结果认定,由院系分别给予1.2-2.0的修正系数,(操作权限在院系管理员)。

9)带留学生的老师,工作量等同于指导研究生。


(二)科研。

1SSCI, SCI, A&HCI需要有收录证明。

2)著作、译著、编著、合著参考学校相关规定。

3)获奖只认政府奖项,请严格按照相应级别填写。教育部、教育厅奖项认定为国家、省级奖项。


(三)公共服务。

职务

减免系数

备注

院长

0.8


副院长

0.4-0.7

由院长提出评定

系主任

0.3-0.6

由院长提出评定

副系主任

0.1-0.3

由系主任与分管领导提出评定

支部书记

0.1-0.3

党务系统由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出评定

院长助理

0.3-0.6

由院长提出评定

教学、科研秘书

0.1-0.3

由分管领导提出评定


其他为学院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师的工作量由院务会议讨论确定。


二、积分审核及其他

(一)审核。

1)教学由教务员、教务秘书审核,科研由科研秘书审核。

2)实习由副系主任负责确定。

3)党务工作由党委书记、副书记负责评定。

4)毕业论文指导人数要核对,每个老师指导的学生总数等于毕业生总和。由副系主任审核。

(二)征信系统。审核中有明显作假的要记录备案。



2016/1/5,院务会议通过

积分填写说明201601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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