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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02-23         浏览次数:4139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办公地点主要包括九龙湖校区的文科楼及四牌楼校区的五四楼301室,具体分布为:文科楼A楼一、二、四、五楼,B楼一至三楼,四牌楼校区五四楼三楼301室,总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使用单位包括人文学院哲科系、中文系、旅游学系、公共管理系、社会学系、医学人文学系及院机关。

根据东南大学关于行政办公用房使用的有关规定及人文学院目前的办公用房使用实际情况,经人文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在“动态调整,统一管理”的原则基础上,形成人文学院办公用房使用及管理办法,对人文学院现有办公用房进行适当调整。

一、教师办公用房

1、教授一人一间(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2、副教授及以下(包括副教授)两人一间(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二、院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房

1、院长、党委书记一人一间(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2、副院长、副书记及其他管理人员两人一间(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三、A楼五楼办公用房主要作为学院引进人才及重大研究项目工作用房,进驻人员适当流动,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四牌楼校区五四楼301室作为学校MPA中心教学、科研用房;

四、卸任院领导职务的老师,不再使用原任职务时所使用的办公用房;

五、调离、退休人员不再使用院办公用房;“院工会”、“退协”及“关工委”等办公用房由学院另行统筹安排;

六、学院办公用房是东南大学提供给学校在职教职工从事教学、科研的工作用房,教职工办公室不能作为生活用房等使用;

七、教职工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由学生自修等使用;

    八、学院办公用房的所有权归东南大学,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单位代表学校进行管理。学院内各单位对所使用的办公用房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享有使用权,但不得随意调整或改变用途。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2016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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