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有关院校:
为培养了解区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面向疆内外选调2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新组电明字〔2016〕3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内地“985”、“211”工程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上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坚强,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3、有志于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4、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以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报考克州、喀什、和田地区选调生,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即可;
7、注重选拔重点院校毕业生,提高理工类特别是涉农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比例,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重视选拔懂双语的毕业生;
8、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三、选调程序
按照学校推荐、组织考察、笔试、复审体检、素质测试、岗前培训等程序选拔。
(一)学校推荐
推荐工作由高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具体步骤:
(1)院(系)党组织做好宣传动员,提出推荐对象,每人限推荐一个地州市,注意引导毕业生志愿服务南疆。
(2)毕业生填写《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要求此表一式二份、A4纸张双面打印,否则无效。
(3)高校组织(人事)部、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部长逐一对推荐人选署名出具推荐函。内地新疆高中班生源高校毕业生须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填写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须通过张贴公告、校园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为3天,因时间紧,可采取先报汇总表电子版,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毕业生可在公务员考试前来函新疆教育厅内学办。(式样见附件6)。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5日前将《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函》(见附件7)交到学办(文科楼213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考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推荐对象进行深入考察。
疆内人选到所在高校、疆外人选分区域派出若干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逐一面谈、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
(三)笔试
3月下旬,推荐对象须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4月下旬统一参加2016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复审体检
重点审查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入党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材料、获奖证书原件等,合格者在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五)素质测试
体检合格者参加素质测试,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岗前培训
拟选调人员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选调和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分配和管理
1、新招录选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工作,重点倾斜南疆四地州,到岗后5年内不得跨地州市调动。
2、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坚持面向艰苦地区,提出分配方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录用资格。
3、选调生报到后,即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根据中央推进选调生招录与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并轨的要求,从今年起,招录的选调生由乡镇党委安排到村任职2年,打牢成长的基础。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回乡镇机关或择优选调到县市党政机关工作;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提拔进乡镇党政班子。
5、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要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为选调生第一培养人,地州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门与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五、其他
预计新疆2016年公务员招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3-29日,请各院校及毕业生及时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告信息,选调生推荐人选报考地区(如:喀什地区)必须同时与新疆2016年公务员招录网上报名岗位信息保持一致。
因时间紧、任务重,特安排由教育部和新疆自治区联合选派的“内地高校新疆管理干部”负责将本函件(扫描件)根据学校需要,或传真、或送达、或电话告知下载等形式通知到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相关负责部门。未派驻新疆管理干部的院校,请予以支持配合。电子版可在“新疆班”(http://www.xjban.com)“文件公告”栏目下载。
政策咨询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咨 询 电话:韩震、冯子彬0991-2398037
材料受理部门: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茹合莎丽 杨再锋
联系电话:0991-7753857、7753762
电子邮箱:1939589146@qq.com
邮 编:830000
邮件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自治区内学办就业
指导管理科
附件:1.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计划表.xls
2.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doc
3.填表说明.docx
4. 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5. 2016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公示 推荐函.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