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申请条件:
1. 见附件3.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校认定的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特别提醒成绩要求:2022-2023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
2020、2021级所有专业+2022级哲学强基+2022级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2022级政治学与行政学学生,共评选20名;
2022级文科试验班类,共评选10名;
2、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综合服务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10月8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文科楼A210: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 成绩单(由教务出具并盖章)
附件1.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docx
附件3.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