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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次数:1217

本学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2023年本科生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结合《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23年东南大学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东南大学2023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名额详见附件1

2.学生于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奖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助学金

3.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审要求

1.应捐赠方和教育基金会要求,评审学年为2023-2024学年,申请学生在2023-2024学年所在学院评定

2.申请理由等部分请认真填写,如发现抄袭、应付等情况,取消其申请资格。申请理由/个人小结部分请同学认真填写,这是捐赠方审核的重要事项。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请申请学生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2、 纸质版材料清单见附件1,请仔细查阅各项奖助学金材料提交要求,并于2023年10月27日前交至文科楼A210办公室。

附件1 13-人文学院-基金会秋奖.xlsx

附件2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奖学金评审计分标准.pdf

附件3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奖学金申请表.docx

【2020级】2022-2023学年绩点 - 学生.pdf

【2021级】2022-2023学年绩点 - 学生.pdf

【2022级】2022-2023学年绩点 - 学生.pdf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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