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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东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1498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引导东南学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根据《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我校将开展2023年单项奖评审工作,请各学院、职能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

2.评选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本科学生,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籍在校总人数的20%(大一学生在新生办参与评选),人文学院2020、2021、2022级学生共可评选102

其中2019级(五年制)本科生可获得奖学金,其他年级可参评单项奖,但不颁发奖学金人文学院无五年制本科生,故所有单项奖均不颁发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2.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学院不组织评选);

3.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41

4.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4.8制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1

5.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1

6.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26

7.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26

8.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学生处、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1

9.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26

10.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

11.以上各类可兼得。每位同学最多报2一位同学兼得2项单项奖,则名额算2

三、工作安排

1. 系统申请:

学生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单项奖(XXXX奖)1218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2. 电子版材料:

申请学生1218扫描下附二维码,填写《东南大学2023年单项奖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如想申报两项,请填写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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