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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         浏览次数:14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对象: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20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见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特别提醒成绩要求: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3.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

2122级人文学院

23级哲学(强基)

23级哲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23级政治学与行政学

23级社会学(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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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级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

11

注:除23级文科试验班类以外,其余均按照首修平均分排名。

     4. 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公示3

三、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

9271700交至文科楼A210办公室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二)电子版

1. 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腾讯文档】(人文学院)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Q1RmekxHakNPTHZ4?tab=000001

【腾讯文档】(文科试验班类)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Q25QTlhmbEtDYnVo?tab=000001

    2.生电子成绩单(命名为“01人文学院/02文科试验班类+学号+姓名+单”9271700发送至2044683119@qq.com

附件1.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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