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文科试验班(郭秉文班)分流方案
一、分流工作组
组 长:洪岩璧,李涛,龙迪勇,赵天为,欧阳本祺,刘启川
副组长:张晶晶,高珺,卢文超,袁琴,单平基,陈韵
成 员:叶茂鑫,赵政原,陈志,吴蕊寒,姚瑶
秘 书:张梓烨,王薇薇,张师源
二、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
大类名称 | 报到人数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分流人数比例 | 直接录取进入专业或小类人数 | 分流时间 |
文科试验班(郭秉文班)类 | 229 | 人文 学院 | 社会学 | 8.66%-16.01% | 57% | 0 | 春季学期 |
旅游管理 | 8.66%-16.01% | 0 |
汉语言文学 | 8.66%-16.01% | 0 |
哲学 | 8.66%-16.01% | 0 |
艺术 学院 | 艺术史论 | 10% | 0 |
法学院 | 法学 | 33% | 0 |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港澳台侨两种类型学生的分流方案:
备注:
1.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港澳台侨等两种类型学生的专业分流,分别依据其到规定的专业分流时间点获得的综合评测成绩、按该类内各学院分流人数比例分流至相关学院。上述学生在学院内的专业分流可按照相关学院制定的方案进行。
2. 上表中报到大类人数为2024级新生(不包括入校后通过二次选拔进入相关专业的学生)及上一级保留入学资格未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人数。报到人数仅供分流参考,非实际分流人数。
三、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名称及学分数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B13A0010 | 心理 | 2 |
B2501010 | 法理 | 2 |
B13A0020 | 伦理 | 2 |
B17M0011 | 大学英语II(2级起点) | 根据英语分级结果三选一,每门课2学分。 |
B17M0021 | 大学英语III(3级起点) |
B17M0031 | 大学英语IV(4级起点) |
B15M0060 | 军事理论 | 2 |
B18M0010 | 体育I | 0.5 |
B15M019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B15M0070 | 形势与政策(1) | 0.25 |
B99M0020 | 大学计算机基础(文科类) | 1 |
B81M0070 | 工业系统认知 | 0.5 |
B07M1090 | 高等数学(文) | 4 |
B13A0060 | 社会问题与社会管理 | 1 | 三选一 |
B1400290 | 经济管理热点探析 | 1 |
B2501020 | 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 | 1 |
备注:
3. 绩点计算时,请以以上所列课程为准。单独编班教学的课程(如民族班等)成绩乘以0.8系数后,再计算首修课程平均分。
4. 因私(含生病)缓考及未修的课程原则上以0分纳入学分绩点计算;因公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经所在大类分流工作组审核并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对应课程可不纳入学分绩点计算。
四、综合评价办法和排名原则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A+奖励荣誉*B+竞赛项目*C+综合能力*D
A=_90_% ; B=_0_% ; C=_0_% ; D=_10_%
综合评价计算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 课程成绩(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90%+综合能力评价×10%
(1)根据学生各门课程成绩,计算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占90%;
(2)按照下文“文科试验班综合能力评价细则”,计算综合能力得分,综合能力加分占比10%;每位学生获得的加分明细均需在班级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
(3)按公式计算,得到综合测评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4)各加分材料认定截止日期2025年2 月17 日(春季学期开学)。
五、分流原则和步骤
本大类分流录取原则是志愿优先,择优录取,成绩排队,分入各专业。各专业在接收学生时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预计专业接收人数上限时,按照大类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当第一志愿人数不足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以此类推。
各学院内特殊类型学生的分流方案详见表格(特殊类型学生各学院分流计划),分流至三个学院,并按大致均衡的原则分流到各专业。
附录1:
文科试验班综合能力评价细则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兴趣、爱好,积极参加院系、学校相关活动,特设以下加分项(综合加分满分100)如下:
(一)、学术类
类别 | 等级 | 加分 |
学科竞赛 | 国家级一等及以上 | 40 |
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一等奖 | 30 |
省级奖励或校级一等奖 | 20 |
校级奖励或院级一等奖 | 10 |
论文发表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SSCI,EI;CSCD,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 | 40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其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 20 |
以第一作者以外的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 | 10 |
学术创新 | 省级及以上SRTP项目立项 | 30 |
校级SRTP项目立项 | 20 |
院级SRTP项目立项 | 10 |
说明:
(1)学生课外研学系统(以下简称SRTP系统)中给予SRTP学分的竞赛方可计入竞赛加分;SRTP系统中未有,但经文科大类所含学院认可的省级及以上的竞赛,可以计入竞赛加分;除上述情况外,其余竞赛均不加分;所有奖项,仅认可一、二、三等及以上奖励等级,鼓励奖、优秀奖和入围奖三类均不加分;同类竞赛申报加分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同一等级的加分只计一次,若有多个不同类的竞赛申报加分,可累加;团队成员为2人及以上的,加分方法参照SRTP项目团队加分方法。
(2)论文发表以见刊为准,如在分流评价时可以获得期刊录用证明,也可作为加分依据;
(3)SRTP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方可计分;多人组队申报的,按贡献比例加分,课题负责人占比40%,成员均分剩余60%(三人及以上);或团队负责人占比60%,成员占比40%(两人)。同一项目,如升级为国省创,则按国省创加分规则加分。
(4)此加分项目50分封顶。
(二)、实践类
类别 | 等级 | 加分 |
社会实践 | 校级社会实践项目 | 20 |
院级社会实践项目 | 10 |
志愿服务 |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或时长4小时以上 | 20 |
说明:
(1)社会实践项目须经学校团委或学院团委认定且已结项合格;如因遇不可抗力未按期结项,由托管学院团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酌情给予加分意见。
(2)志愿服务活动须提供参加证明或确认服务时长的截图,时间截止到分流2025年2月17日。如因非主观原因暂未录入第二课堂系统,可经托管学院确认后予以认定。
(3)此加分项20分封顶。
(三)、文体类
类别 | 等级 | 加分 |
体育活动 | 参加学校体育活动并获得前三名 | 20 |
参加学校、院系体育活动 | 10 |
文化活动 | 参加学校文化活动并获二等奖以上 | 20 |
参加学校、学院文化活动 | 10 |
说明:
(1)体育活动主要为新生杯、院系杯、校运会、院运会、院班赛等经托管学院认可的活动。
(2)文化活动主要为新生文艺汇演、党史国情知识竞赛、校史知识竞赛、院迎新晚会等托管学院认定的活动,参与方式为表演或作为工作人员;
(3)参加活动以院系、学校相关组织提供的参与证明(推送文字、现场照片、报名名单等);
(4)此加分项20分封顶。
(四)、卫生类
类别 | 等级 | 加分 |
宿舍卫生分 | 第一学年宿舍卫生个人平均分90分以上 | 10 |
说明:以第一学期宿舍卫生个人平均分为加分依据。
附录2:
特殊类型学生各学院分流计划(截至2024年10底报到情况)
| 人文学院 | 艺术学院 | 法学院 | 合计(人) |
民族特招生(含预科、内地班) | 13 | 2 | 7 | 22 |
港澳台侨 | 2 | 1 | 1 | 4 |
合计(人) | 15 | 3 | 8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