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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展期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9         浏览次数: 293

关于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展期协议的通知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玄武支行工作人员定于61日(星期一)到我校办理毕业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展期协议)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时间地点:下午 100九龙湖校区J4-104

本次签协议的对象为2015届毕业学生(2015年不毕业但贷款到期的学生)

对于四牌楼校区的毕业生,会有校车接送,具体乘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继续读研的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含本校读研和外校读研)。

3、在离校前可还清贷款的学生本次可不签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但必须在612日前将中国银行《贷款结清证明》的复印件提交到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所有签协议的学生需要携带贷款时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个人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存折(卡)及其对应的“卡详细查询单”(可到中国银行各网点打印,交易代码“037440”或“037441”)、黑色签字笔。

5、签订贷款展期协议的学生,还需在612前将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提交到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请各院(系)仔细核对附件名单,修正相关信息,查漏补缺。通知学生务必准时参加,以免影响其毕业离校手续的正常办理。

7、请各院(系)指定负责老师到场,组织指导本院(系)学生签协议。

8、如院(系)负责老师要请假,请与施杰老师联系。

  

特别要求:

2015年政策调整为本校读研和校外读研的同学均可以办理展期,但是要求必须要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暂时没有录取通知书,必须要有院系出具的可以证明其被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学院签字盖章。

  

  

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国银行玄武支行:洪武北路127

联系电话:84723331-351移动电话:1531299554218951622102

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24

联系电话:025-52090282Emailjshi@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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