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同学:
2015-16学年学分核对工作现已开始,请根据公示学分结合本学年选课明细进行核对,具体说明如下:
1、通知附件发布的学分总数为2015-16学年第一、二、三学期以及2015年8月暑期重修班所选的所有课程(暑期重修班选修课程计入2015-16-1学期中)的总计学分数,包含:正常修读课程学分(含人文、自然、经济类通识选修课程,校级研讨课程等)、重修课程学分(包含及格重修、不及格重修、自学重修。缓考报重修:仅首次选课学分收费,缓考报重修不再收取重修学分学费)、以及在2014-15学年学分统计中的学分出入。辅修课程学分单独计算,不包含在总学分中。
2、凡已选课程由于个人原因未上课的,学分依旧计入学费不予退减。财务处将根据总学分数按80元/学分的标准结算2015-16学年的学分学费【参见《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暂行)》】 ,辅修的学分学费按照60元/学分单独收取。
3、同学们可登录http://my.seu.edu.cn个人信息门户,依次点击教学服务、教学查询,查询自己的选课明细。凡发生过学籍异动同学(如:留级、跳回原年级、延长、转系转专业、休学后复学等)请根据公示学分数据,仔细核对选课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对某门课程的学分数或对选课结果有疑问,请先至本院(系)教务助理老师处核实。
此次学分统计情况公示期为:2016年4月27日-5月4日。
如对公示学分数据存疑,请在公示期内向seujwc@foxmail.com发送邮件反映问题。邮件格式如下:
一卡通号:
学 号:
姓 名:
联系方式:
问题描述:(请描述清楚存疑课程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所在的学年学期、存疑的详细理由)。
教务科将在收到邮件后,根据大家提出的疑问及时核实、反馈,并对确实存在出入的学分进行调整。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对本学年学分进行任何调整。
教务科
2016.4.27
人文学院15-16学年毕业班学生学分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