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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9         浏览次数: 1627

各校区团委、各院系团委:

2016-2017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进展,涌现出一批典型个人和先进集体。为集中展示我校团员青年及基层团组织的精神与风貌,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于今年3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2017学年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评比工作暨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工作,评选并表彰2016-2017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务工作者、甲级(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3月中旬及下旬,各院系团委在本院系内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等进行院系评审。要求各院系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并将院系终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各院系对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以及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必须在院系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并各院系团委报送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进行审核。

(三)4月下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国旗团支部候选支部进行公开答辩,并对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委”等奖项进行审核评比。

(四)54日当天举办“五四”表彰大会,颁发相关奖项。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二)优秀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的业绩;在青年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评选比例:分别按照本科生团干部、研究生团干部及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1. 本科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全部团支部。

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2. 研究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评选比例: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热爱团的岗位,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在校团委、校区团委工作或担任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职务的专兼职团干部。

评选数量:8个。

  

(五)五四红旗团委

申报要求: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在落实校团委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成绩突出;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体要求参见附件6《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和评选条件(试行)》。该奖项原则上在上一年度全校共青团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秀的院系中推荐。

评选数量:6个。

  

三、上报材料要求

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电子版);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电子版);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申报材料(电子版);评优结果汇总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盖章)。纸质版材料请直接送至文科楼A213,电子版材料请发至103008805@seu.edu.cn联系人:王洁琳,联系电话:025-52090924请各院系团委于4月1日前上报,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开展东南大学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东南大学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全校共青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落实,为推动东南大学共青团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

1、东南大学16-17学年“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2、东南大学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3、东南大学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

4、院系考核评比结果汇总清单

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6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和评选条件(试行)

  

共青团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73月29

【附件2 东南大学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

【附件3 东南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4 院系考核评比结果汇总清单.docx

【附件5 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doc

【附件6 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表彰办法和评选条件(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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