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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签约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9         浏览次数: 1026

各相关院(系、所)、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7年度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审核工作已经结束。10月中下旬,学校将组织拟贷款研究生进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拟贷款研究生以及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已婚者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拟贷款研究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3)拟贷款研究生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签约组织在10月中下旬,届时若研究生证未办好,可以使用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

4)卡详细信息查询单:拟贷款研究生本人持学校所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在中国银行的任意网点打印;

5)拟贷款研究生研究生本人(借款人)贷款申请书(可手写)。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83795966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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