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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东南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3         浏览次数: 701

各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011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的精神,为做好2020-2021学年东南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以下简称“新疆资助金”),现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一)申请条件

1.2020-2021学年在校在籍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可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者,当年度留级或退学试读;

3.虽未受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7.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资助标准

新疆资助金一等300(6个名额)

新疆资助金二等250(4个名额)

新疆资助金三等200(个名额)

三、评选程序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于12月26日前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助学服务-困难补助进行申请,同时于12月26日前把《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王雪老师邮箱785340945@qq.com

附件1: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doc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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