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0〕11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的精神,为做好2020-2021学年东南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以下简称“新疆资助金”),现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一)申请条件
1.2020-2021学年在校在籍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可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者,当年度留级或退学试读;
3.虽未受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7.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资助标准
新疆资助金一等300元(6个名额)
新疆资助金二等250元(4个名额)
新疆资助金三等200元(个名额)
三、评选程序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于12月26日前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助学服务-困难补助进行申请,同时于12月26日前把《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王雪老师邮箱785340945@qq.com;
附件1: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doc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