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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备召开2023年第四次学位评定分委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14         浏览次数: 542

各系:

一、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拟二〇8月下旬召开。现要求各系务必在十八前完成论文答辩上报学位评定材料,另需在分委会上讨论的问题也务必请在八月十八日前上报,以便会议准备。


二、分委会秘书应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做好材料审查工作,如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要求,包括博士生发表文章的要求等。未达到授学位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

在打印分委会会议用表前,务必做到以下两点:

1)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分类别按学号排序,仔细核对上会讨论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必须保证与所收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一致。

2)申请上会讨论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中,若网上系统显示未申请学位,请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要求其在研究生院主页“申请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请;若网上系统显示黄色无法上会,应与学位办核对查明原因(若为缺文章的博士生,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要求其补交文章;若为中期筛选受警告的硕士生,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到培养办补办相关手续)。

三、提醒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申请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欲报考博士研究生者,必须保存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表二)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需对学位论文有关的课题继续进行研究者,须留存实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等等。



人文学院分委会

二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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