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作坊 第五十三期: 荀子政治哲学中“礼”“法”“刑”的关系

发布者:黄筱鑫发布时间:2014-04-30浏览次数:173

主  题:荀子政治哲学中“礼”“法”“刑”的关系
主讲人:孙旭鹏 东南大学 哲学与科学系 中国哲学博士生
评论人:曹兴江 东南大学 哲学与科学系 伦理学博士生
        李  丽 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 中国哲学博士生
主持人:孟繁璞 东南大学 哲学与科学系 中国哲学博士生
时  间:2014年5月7日(星期三),18:30--21:00
地  点: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咖啡厅(文科楼A楼一楼东侧)
内容摘要:
    荀子十分推崇“礼”的地位,认为“礼”是社会治理之根本,在“隆礼”的同时,荀子也很强调“法”的作用。荀子哲学是以“礼”为主体,并进而由“礼”产生“法”,同时荀子也强调了“刑”的作用,并将“刑”作为一种维护“法”和“礼”的必要手段。在荀子政治哲学中,“礼”是“法”的根基,“法”是“礼”延伸,“刑”则是“法”和“礼”的保障。
* 欢迎有意作为主讲人或评论人参与下学期研究作坊的师生们报名。
 
主办: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
协办:东南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哲科系,社会学系
联系人:张学义 老师,何志宁 副教授 博士
邮 箱:zxynj0928@126.com(张学义),
025-52090954(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