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校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7年东南大学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人文学院可申请奖学金、奖助学金、助学金列表及要求
项目名称 | 奖励金额 | 奖励要求 | 人文学院名额 | 备注 | ||
奖 |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 4000 | 基础学科 | 2 | ||
奖 | 共进奖学金 | 8000 | 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专业成绩前20%,热心公益事业,生活困难学生优先 | 2 | ||
奖 | 郭秉文奖学金 | 3500 | 经审核可持续资助4年,具体金额根据汇率变化可能会有少许出入。2016年入学,家庭贫困,高考成绩优异,优先考虑学生干部和有社会服务经历的学生。出现两门不及格取消资格。 | 3 | ||
奖助 | 红光奖助学金 | 5000 | 在校期间未受处分,综合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生活困难。 | 1 | ||
奖助 | 江苏电力奖助学金 | 2000 | 2 | |||
奖 | 焦廷标奖学金 | 2400 | 3 | |||
奖 | 金宝桢奖学金 | 2000 | 1 | |||
奖助 | 铭恩奖助学金 | 名单报对方确认才能发放 | 200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1 | |
奖助 | 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奖助学金 | 名单报对方确认才能发放 | B级奖助学金:4000元/人 | 所有参与评选“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助学基金”的同学必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2) 由学校认定的当年贫困的安徽籍全日制本科生; 3)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 4)成绩优良且必修课无首修不及格(用于A、B级奖助学金); 5) 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申报奖助学金,在全校范围内按上一学期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排名)顺序及相关申报材料确定获奖人员和等级。(A,B级奖助学金原则上在二、三、四年级中产生)大一新生可参照入学成绩评定 | 1 | 申请人为安徽籍 |
奖助 | 许尚龙光彩事业贫困学生奖助学金 | 2000 |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贫困 | 2 | ||
奖 | 煜平公卫奖学金 | 4000 | 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热心公益事业,生活困难学生优先 | 1 | ||
奖助 | 中南助学圆梦奖学金 | 三等奖3000元 | 2 | |||
奖助 | 中南助学圆梦奖学金 | 二等奖6000元 | 1 |
项目名称 | 奖励金额 | 奖励要求 | 人文学院名额 | 备注 | ||
助 | 焦廷标助学金 | 2400 | 6 | |||
助 | 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贫困生助学金 | 名单报对方确认才能发放 | C级贫困助学金:3000元/人 | 所有参与评选“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助学基金”的同学必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2) 由学校认定的当年贫困的安徽籍全日制本科生; 3)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 4)成绩优良且必修课无首修不及格(用于A、B级奖助学金); 5) 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申报奖助学金,在全校范围内按上一学期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排名)顺序及相关申报材料确定获奖人员和等级。(A,B级奖助学金原则上在二、三、四年级中产生)大一新生可参照入学成绩评定 | 1 | 申请人为安徽籍 |
三、评选时间安排
1、新学工系统中“学生申请”开放时间段为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4日,“学院审核”开放时间段为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8日,申请及审核具体时间可在此范围内根据学院情况自定。
2、各位同学在申请结束后,请于4月1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文科楼A213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8日
注意事项:
1、附件中用学院名称命名的Excel文件已注明了各奖项的项目名称,金额,对应的奖励人员,奖励要求,以及每个学院的名额,请按照要求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奖助学金推荐人选。
2、所有奖助学金都需要学生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并学院审核,所提交的《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新学工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3、奖学金、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请各学院务必提供评审报告,并将纸质版材料及评审报告于04月18日前交至学办。
4、如有新学工系统中奖项不能申请,数量限定器与通知不符,不能按通知要求评出符合条件学生以及其他情况,请及时致电025-52090282。
注意: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