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
一、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拟在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初召开。现要求各系务必在十二月一日(星期五)前上报学位评定材料,另需要在分委会上讨论的问题也务请在十二月一日前上报,以便会议准备。
二、已上交材料,但还缺发表文章的博士生,请尽快补交文章。文章达不到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中期筛选受警告的硕士生,请到培养办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能参加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若还未在网上申请学位的硕、博士生,请在研究生主页申请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三、凡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欲报考博士生者,必须保存论文评阅书(表二)及决议书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交后学位办不再提供查询。
四、2017年硕导、博导以及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条件及相关程序请参照“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修订)》的通知”(校发[2016]297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修订)》的通知”(校发[2016]299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审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13]16号),研究生院网站学科建设版块中可查看及下载。
★请欲申报硕、博导以及专业学位校外导师者将准备好的材料(申请表、成果原件等)于2017年11月24日前交至人文学院A栋211室。
人文学院分委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