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按校机教2015【39】号文:立项建设的研讨课一般为48学时,其中授课学时不超过30学时,研讨学时不少于18学时。学生修完该课程规定的任务后,可获得课外研学0.5学分。为做好校级研讨课相关工作,特通知以下相关事宜:
一、关于本学期课程考核:咨询电话:52090229(教务处实践科)
课外研学学分认定。
二、关于任课教师兼课酬金\工作量认定:咨询电话:52090221(教务处教研科)
三、关于2017-2018-3学期排课、选课:咨询电话:52090226(教务处教务科)
1、预排课表见附件。
2、因教务处拟在14周(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