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李聪敏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1616

各系:

一、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拟于二○一年六月初召开。现要求各系研究生于五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务必在六月五日前上报学位评定材料;另需要在分委会上讨论的问题也务请在六月五日前上报,以便会议准备。

二、已上交材料,但还缺发表文章的博士生,请尽快补交文章。文章达不到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中期筛选受警告的硕士生,请到培养办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能参加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未进行学位申请者请在研究生院主页“申请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凡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请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参评优秀学位论文、报考博士研究生者,必须保存学位论文评阅书(表二)及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需对学位论文有关的课题继续进行研究者,须留存实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等。

  

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〇一年五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