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由东南大学人文学院、东南大学道德发展研究院主办,中国康德学会协办的“自然与自由:康德哲学对话会”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举行。此次对话会邀请到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布朗大学哲学系主任、人文与哲学讲席教授保罗·盖耶(Paul Guyer)发表主旨演讲并展开讨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孙小玲教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杨云飞副教授、清华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范大邯博士、北京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南星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周黄正蜜副教授、朱会晖副教授作为主评论人先后参与对话,对话会由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卞绍斌教授、武小西博士、刘作副教授主持,哲学与科学系主任夏保华教授以及刘敏、梁卫霞、范志均、庞俊来、蒋艳艳等老师参加了对话会,校内外师生近40人到场旁听。
(对话会现场)
盖耶教授在主旨报告中主张,康德的自然和自由体系具有平行呼应的系统性,并着重论证两个体系如何最终在康德那里实现了统一。他指出,虽然在康德那里自然和自由体系二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别,即自然系统的实现并不依靠人类的任性,尤其不依赖于人类自由的任性;而道德体系的实现则是基于人类自由的任性。但是盖耶试图证明,自然与自由两个体系之间存在着深层关联性:一方面,自然与自由两个体系同时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表象和实在的层级,对于康德而言,不仅我们经验性概念形式中的自然表象必须是体系性的,而且自然规律与自然对象也必须构成一个体系;另一方面,我们的道德准则不仅必须构成一种既是内在又是人际间的体系,而且所有的道德行动者、我们的目的以及意图实现这些目的的行动也必须构成一个或者多个体系。盖耶认为,在先验实在论的限度内,康德的自然和自由体系中均存在着逻辑和和先验意义上系统性层面,这一系统性特质在《判断力批判》目的论学说中得到鲜明展现。康德最终的哲学抱负乃是证成人类与所有其它自然事物共同构成一个基于根本理性原则的道德目的系统,也正是经由我们所能够把握的自然规律体系,公正与美好的人类未来应该而且能够实现。
(盖耶教授做主旨报告)
围绕盖耶教授的主旨发言,与会评论人围绕康德与黑格尔体系的差异、康德的先验观念论、自由与共同体学说、目的王国概念、自然与自由两个体系之间的对应性、实践理性与审美判断的关系、规范性理由以及根本目的等问题做了精彩发言与提问,盖耶教授一一进行了详尽回应,基于不同视角、不同立场的相互辩谈涌现了诸多富有启发性的学术观点,使得此次康德哲学对话会热烈而深入,有助于推进康德哲学前沿问题的研讨。
(评论人与部分参会嘉宾)
保罗•盖耶(Paul Guyer)教授1948年生于美国纽约州长岛,197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哲学系并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布朗大学哲学系主任、人文与哲学纳尔逊讲席教授。曾任教于匹茨堡大学(1973-1978)、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1978-1983)与宾夕法尼亚大学(1983-2012)哲学系,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密歇根大学客座教授。
盖耶教授于1999年当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曾担任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分会主席(2011-12)、美国美学协会主席(2011-13)。曾获得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和普林斯顿大学人类价值中心奖金。他还曾获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洪堡基金会的研究奖,以及柏林美国科学院的戴姆勒研究基金。
盖耶教授是当今学界知名学者,在康德哲学、现代哲学史、美学史和艺术理论等领域卓有建树,成果斐然。他是剑桥英文版《康德全集》(16卷)主编之一(翻译了《纯粹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笔记与片断》等)。已出版近十部关于康德哲学的研究专著(比如《康德与品位的主张》《康德与知识的主张》《自由的德性》等),均引发了广泛评论。在美学和艺术理论研究方面亦有相当造诣,出版了三卷本《现代美学史》(剑桥大学出版社,2015)以及《优美的价值》等专著。任《康德评论》(The Kantian Review)、《康德研究》(Kant-Studien)以及《美学与艺术批评》(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等国际知名杂志编委。
(撰文|胡盛澜;摄影|曾庆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