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张睿驰发布时间:2019-09-11浏览次数:2159


关于评选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人文学院2016级本科在校生、2017级郭秉文班在校学生、2018级郭秉文班在校学生。名额分配如下:

评选范围

三好标兵数

优干人数

三好学生数

人文学院(17级及以上)

1

3

27

郭秉文班(18级)

1

3

22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学生个人小结和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根据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统一报学校审批。各院系对民主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全校公示。

其中班级民主评议在2018-2019学年的原班级进行。

四、评选推荐要求

各位同学请将《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不限于以上纸质版材料(含班级民主评议意见)于9171200提交至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文科楼A213)。

本次评选,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审核通过为准,推荐获奖学生必须从网上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912日至917,学院评审后统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审核.

因退宿,无卫生成绩需进行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转系转专业学生可在原院系提交申请,并告知新学院辅导员纸质版原学院负责:请填写学院学号系统审核由新学院负责)。

五、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准),体育优秀(90分以上,三好学生标兵标准),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分别达到标准,宿舍卫生成绩需两学期平均分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请手写。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报,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911

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

附件二: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三: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doc

附件四: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