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2018级、2019级共评选16名,2020级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共评选12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0-2021学年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综合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五天。
学院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0日。
三、申请材料
纸质版(交至文科楼A213办公室):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 成绩单(由教务出具并盖章);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