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树立先进学生典型,充分发挥榜样作用,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校学生,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2018级、2019级、2020级强基(哲学)共评选优秀学生干部3名、三好学生标兵1名、三好学生28名,2020级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共评选优秀学生干部2名、三好学生标兵1名、三好学生22名。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优;
(二)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积极创新,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绩点3.0及以上;
(四)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成绩。
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一)须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二)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学习成绩(不包括免修考试成绩)绩点4.0及以上;
(四)本学年体育成绩优秀,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成绩。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在学生组织、委员会或其他学生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班委委员及以上、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委员及以上、学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注册学生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且连续工作一学年及以上者;
(二)除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三、评选程序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评选条件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学生需通过综合服务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学院通过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名单公示。
学院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2日。
(二)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请交至文科楼A213办公室):
五、评选注意事项
1、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求体育成绩良好(80分)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要求体育成绩优秀(90分及以上)。其中,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分别达到标准,宿舍卫生成绩需学年平均分达到标准。
2、因退宿造成无宿舍卫生成绩的参评学生,需提交学院出具的退宿证明。因宿舍成绩有误,无法参评的学生,需提交总务处及学院的相关证明。
3、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每人每学年只能申报一项,并记入档案。
附件:
1.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