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专业强基计划本科国际学习交流资助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1发布时间:2022-04-27浏览次数:611



为支持我校强基专业开展多样化、整建制的国际化培养,提升强基专业学生国际化视野和国际竞争力,学校设立强基专业国际化培养资助专项,学院制定该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如下。

一、    总体原则

专项经费主要支持强基计划专业本科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长短期课程学习(学分替换)、国际科研实习、国际联合毕业设计、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联合培养等国际学习交流活动。

专项经费采取预算制,由学院每年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提前编制本专业国际化培养学习计划以及经费预算,并向学校提出国际交流学习专项经费需求。学校批准拨付后,根据本资助办法,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学校评审公示后资助。

二、    资助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各类线上/线下长短期课程学习和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优良,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交流学习经过双方学校及学院认可,自身学业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1. 对于三个月及以上交流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或平均分不低于 80 分,或者经专业负责人确认能够参加交流;

2. 对于三个月内短期交流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5 或平均分不低于 70 分,无不及格成绩;

3. 专业成绩达到对方学校相关项目录取要求,获得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邀请信(或录取函)。

三、资助标准

关于线下交流学习项目,学生绩点位于专业前30%或者去往的高校世界综合排名位居前一百名,有资格申请一等资助;资助总金额最终由交流项目学校、所在地区以及学习时长决定。

关于线上交流学习项目,原则上只支持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线上交流学习项目,统一按照线上(短期)等级资助。

每生资助标准上限如下:

资助类别

学费补助上限(万元)

国际差旅补助上限(万元)

生活补助(万元/月)

资助期限(月)

资助上限(万元)

线下(长期)

CSC联合资助

8.5

 

 

 

8.5

线下(长期)一等

8

2

0.8

3-5

14

线下(长期)二等

5

2

0.8

3-5

10

线下(短期)一等

3

2

0.8

1-2

6

线下(短期)二等

2

2

0.8

1-2

5

线上(短期)

2

 

 

 

2

备注:

1.      若无需学费,无学费补助。

2.      国际差旅补助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发放,并不得显著高于当时经济舱最低价格。

3.      生活补助按照不同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进行发放

 

四、资助管理

(一)学生国际学习交流活动由专业统一组织管理,通过学校教务处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院系项目中进行项目过程管理,并向学校提交专业项目实施计划和总结。参加项目学生个人,在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院系项目中提交个人信息,全程学习情况(含申请、审批、学习计划、资助申请、学分认定、个人总结等)网上填报。

(二)线下学习交流活动,在学生办理好签证后,以奖助学金的形式将应发资助的约70%部分发放给学生。学生回国后,根据学生在外期间的学业表现发放资助剩余部分。

(三)线上课程学习学生学费资助将于学生成绩合格、完成学分认定后发放。

(四)国际科研实习、国际联合毕设、等线下国际化学习交流,参考课程学习项目的标准和申请要求。参加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国际会议发表论文的,资助一定金额的版面费/注册费/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金额,采用报销方式支持。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出行前应认真阅读学校对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知晓并承诺履行本资助管理办法,签署《东南大学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承诺书》以及国际合作处提供的疫情期间风险告知书。在外期间应自觉做好健康与安全防护,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约定,及时与学校保持联系,并按期提交学习总结报告。

(二)受资助学生若违反我校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相关规定,例如学习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不合格,擅自提前回国或逾期不归等,将被中止资助并须退回已发放的资助

获资助学生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留学期限。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回国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学院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报学院、教务处审批。获批提前回国的学生须按财务规定应退回相应资助;获批延期回国的学生延期期间费用自理。

(三)留学期间,不得赴第三国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四)获资助学生有义务作为学校国际交流项目宣传员,分享出国交流学习准备与学习经验。

(五)本科生在校期间,可获得一次面上/强基线下国际交流学习资助,不可兼得。

(六)本办法由人文学院人才国际化培养工作小组牵头制定,并负责解释。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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