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哲学与科学系(以下简称哲科系)本科生国际交流课程与学分的认定工作,明确课程兑换标准及流程,协调本校培养方案与海外学习的完成衔接,特制定本文件。本文件适用于哲科系本科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含交换生、暑期学校、海外科研等)后,申请将外方课程学分转换为校内课程学分的所有情形。
一.课程对应关系规范
1.课程相关性:外方课程需与哲科系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目标、内容及学时要求匹配,授课内容需有相关性,外方课程应与校内课程属于同一个研究方向(即中国哲学、西方哲学、伦理学、科技哲学等),或同一个研究领域(即虽然所属方向不同,但关注的问题有较大相关性)。如果课程名称不能显示明确的匹配关系,学生可需提交课程大纲、课程作业等材料辅助证明双方课程的相关性;
2.学分一致性:课程认定方案中,用于认定的外方课程的总学分需不少于申请认定的校内课程总学分。
3.将逐步建立《国际交流课程匹配参考表》,定期更新常见外方哲学类课程与校内课程的对应关系,供学生参考。
二.认定流程
1.行前预认定:学生需在赴外交流前,在“综合办事大厅—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内提交课程计划,并通过邮箱备案课程兑换申请表,说明拟修读的外方课程及对应校内课程意向。预审未通过的课程转换方案,或未按方案修习的课程,在后续认定过程中有一定可能无法完成学分转换。
2.方案变更报备:如外方开设课程调整,或原计划修习课程未选上,需调整课程转换方案,学生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并获得批准。
3.系统填报:国际交流完成后,学生登录学校“综合办事大厅—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选择“学分认定申请”模块,按照学校规定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经逐级批准后,完成学分认定。
三.注意事项
1.课程时效性:仅限申请本学期及之后学期的课程,已修课程不得重复兑换。同时,已完成兑换的课程在后续学习中将不能再选课。
2.一致性要求:填报信息须与外方成绩单完全一致,包括课程名、学分、成绩等,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违规处理:提供虚假材料或篡改成绩单者,取消当次认定资格,并依据校规处理。
4.本文件自2025年暑季学期起施行,未尽事宜以教务处最新规定为准。
人文学院哲学与科学系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