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宁波市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者:黄筱鑫发布时间:2013-08-28浏览次数:757

以人才保障六个加快为主题,紧紧围绕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在’2013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期间举办中国浙江·宁波市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即宁波市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本届“高洽会”是’2013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主要活动之一,将精心组织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高端创新人才封闭式洽谈会、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洽谈会等系列活动,大力引进“四高一新”(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和创新型)人才。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为“两富”现代化浙江和宁波“两个基本”、“四好示范区”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洽谈会时间
2013年9月14日(周六)9:00-14:00
二、洽谈会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三、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内容
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将继续突出企业主体,主要面向长三角及周边地区的重点高校2014年毕业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通过双向交流洽谈形式,招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人才、紧缺人才。组织省内外企事业单位650家以上(市内500家,省厅统一组织150家),推出需求在4000人左右。采取各县(市)区形象政策宣传与人才招聘相结合,提高人才引进实效。
四、参会对象
1、享受交通补助费的邀请对象:根据“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研究生需求专业目录”(附件1)选定60名2014年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
2、报名要求:
①9月1日之前到所在校区就业办报名登记;
②9月1日前报名参会研究生必须登录“网上高洽会”(网址:http://gqh.nbrc.com.cn/person/login)注册,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名单后生效,列入参会名单的研究生,按规定由宁波市政府发给相应的参会交通补助。
五、交通补助费发放标准及领取办法
(一)发放标准: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500元/人
(二)领取办法:
1、应邀参会的高校2014年毕业在读研究生,由参会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和分配名额统一报名,报名参会研究生必须登录“网上高洽会”注册,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人员,发给相应金额的交通补助。
2、由指定负责人在2013年9月14日上午协助做好本校来甬参会学生名册的核对签到,来甬交通票据、“宁波市人才市场人才流动登记表”的收缴等工作;9:30 起核定办理相关手续,集体领取交通补助费(详见附件3“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交通补助费发放通告”)。
3、参会学生需带的有效证件材料:(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来甬交通票据。
六、交通、住宿保障
(一)交通保障:宁波市区内有17、21、356、512、517、529、788、789路公交车通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9月14日,将增加各路公交车辆的营运班次,同时组织免费公交大巴,在火车东站——会展中心、客运中心——汽车南站——会展中心分两路穿梭运行,以方便应聘人才赴会。
为缓解交通压力,请长三角区域内参会的高校尽可能组织集体包车,直接运送参会应聘学生到洽谈会现场。
(二)住宿保障:为方便贵校学生提前预定或到甬寻找住宿,我们收集了宁波交通便利、价位适当的宾馆目录(附件4),供来甬参会学生参考。
 
附件:附件1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研究生专业需求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