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警卫局2014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发布者:黄筱鑫发布时间:2013-12-25浏览次数:464

江苏省公安厅警卫局隶属于江苏省公安厅,为正师级建制公安现役部队,列入武警序列,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来我省视察活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访外国政要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安全的警卫工作。

一、接收计划

我局明年拟接收5名(男性)本科应届毕业生,其中中文专业2名、通信工程专业1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名、会计专业1名。

二、接收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必须是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

    (二)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性格开朗,积极上进,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武警部队,志愿参军,立志献身警卫事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较好,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091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双眼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四)本人历史和社会关系清楚,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和刑事问题。

(五)必须是国家统招生,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不超过4门,课程补考不及格不超过1门。

(六)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经组织安排退出现役,其本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三、职级待遇

    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30日算起,本科生一般定为副连职武警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报名对象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提交个人自荐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二)面试、体能测试:报名截止后集中进行。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由公安部政治统一组织实施。

(四)体检:由警卫局政治处统一组织。

    (五)审定:由局党委审查确定人选。

(六)签约:报名对象经考试考核符合接收基本条件的,由接收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并填写《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审批报告表》。

(七)报到:持省教委印发的报到通知书于2014年7月上旬至指定地点报到。 

五、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南京市清凉门大街199号

邮政编码:210036 

联系人及电话:孙 军 13505153959   025-86783052

电子信箱:sunjun3959@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