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霍温教授来我校讲学:技术伦理与负责任创新(一)

发布者:何熠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907

2017年11月16日上午,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人文学院五楼学术会议中心座无虚席,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哲学系教授,技术、政策和管理学前部长M.J. van den Hoven教授做了一场名为“负责任创新”的精彩学术报告,讲座由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夏保华教授主持,除了本系的师生生参加本次讲座之外,不少外校的老师和学生也赶来旁听讲座。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创新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创新也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竞争的主要焦点之一。在报告之初,Hoven教授就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创新一定是好的吗?接着Hoven教授通过一系列的例子说明,创新虽然对人和社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创新有时也会带来一些严重的问题和后果,比如说全球变暖。并指出我们创新的目标是解决紧迫而重要的问题,让我们生活得更好。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呢,那就是要实行负责任创新。负责任创新的核心特征:一种能使我们满足更多责任要求的新功能设计。同时,负责任创新应该考虑非功能性要求:道德价值,包括安全、隐私和可持续性发展等方面,而不应该仅仅只考虑创新的功能性要求和经济要求。其具体要求是尽可能的了解相关知识,包括其行动后果的影响所面临选择的范围,并根据相关道德价值(包括,但不限于福祉、正义、平等、隐私、自主、安全、可持续性、责任、民主和效率)有效评估后果和选择,最后将这些考虑作为设计和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要求,以此实现道德进步。

Hoven教授指出价值可以塑造设计,冲突的道德价值也可以通过设计来解决。价值设计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价值层次;第二个层次是包括规范、政策、机制和协议四个方面。第三个层次是具体的设计要求。这三个层次是由高到低的,我们应该将负责任创新的价值要求具体化为设计要求,并力求达到多种价值的最佳结合点。最后的结论是负责任创新是一种道德进步的创新和价值驱动的创新,创新是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价值在创新中居于核心地位。

在讲座最后的提问环节,Hoven教授和学生进行了深入而热烈地交流。对此,夏保华老师总结道:Hoven教授的观点提供了有趣的视角,这是从道德哲学的角度来重新思考创新,这是具有创新性和启发性的,也让我们期待Hoven教授第二天的讲座。(叶星星)